一、可进口至新加坡的香料与调味品(按类别)
(一)天然干香料(整果 / 粉碎)
八角、胡椒(黑 / 白 / 绿)、桂皮、肉桂、孜然、小茴香、大茴香、丁香、肉豆蔻、草果、香叶、陈皮、花椒、干辣椒、辣椒粉、姜黄、咖喱粉、藏红花(需专项证)、沉香(濒危证)、檀香(濒危证)。
(二)调味酱料
酱油、蚝油、豆瓣酱、黄豆酱、辣椒酱、蒜蓉酱、芝麻酱、花生酱、沙拉酱、番茄酱、芥末酱、复合调味酱(火锅底料 / 卤料)。
(三)复合调味品
鸡精、味精、鸡粉、汤料包、卤料包、腌料、烧烤料、香辛料混合物。
(四)其他调味品
食用盐、食醋、料酒、调味油(香油 / 花椒油)、食品级香精油。

中国香料/调味品海运到新加坡清关进口要求和资料文件
二、新加坡进口清关要求(SFA + 海关)
(一)准入与注册要求
产品需符合新加坡食品局 SFA 标准,禁止含违禁添加剂、农药残留超标、重金属超标(铅 / 砷)。
中国生产企业需完成海关总署 GACC 注册,获 13 位厂号,外包装清晰印刷。
濒危香料(沉香 / 檀香 / 藏红花)需提供中国濒管办 CITES 证书,无证没收。
木质包装(托盘 / 木箱)必须加盖 IPPC 熏蒸标识,无标识需现场熏蒸。
(二)标签规范(英文为主)
产品名称、成分表、净含量、生产日期 / 保质期、产地、厂名厂址、批号、储存条件、过敏原提示(如含坚果 / 大豆)。
(三)税费规则
普通香料调味品关税为 0%,需缴纳 9% GST(消费税),计算公式为(CIF 货值 + 关税)×9%。
货值≥400 新元必须申报 GST,低报将罚款并补税。
三、清关必备资料文件
(一)基础贸易文件
商业发票(含品名、HS 编码、货值、原产国)。
装箱单(毛重、体积、件数、包装类型)。
提单正本或电放提单(B/L)。
贸易合同(买卖双方签字)。
原产地证 FORM E(中国东盟自贸协定,享零关税)或 CO。
(二)食品专项文件
卫生证书(由中国海关出具,证明产品符合卫生标准)。
产品成分分析报告(CNAS 实验室出具)。
标签样张(英文,含所有强制信息)。
SFA 进口许可证(食品类强制,递接可代办)。
(三)特殊产品文件
濒危香料:CITES 双边证书。
粉末状香料:非危证明(MSDS)。
冷藏 / 冷冻调味品:温控记录、检疫证书。
四、完整运输流程(中国工厂→新加坡客户门口)
(一)中国工厂备货与发货
工厂确认货物符合 SFA 标准,完成 GACC 注册,包装贴英文标签,木质包装加盖 IPPC 标识。
整理全套资料(发票、箱单、合同、卫生证书、FORM E、标签样张)。
安排国内拖车,将货物从工厂运输至广州递接仓库,仓库核对品名、数量、包装,检查标签与 IPPC 标识,拍照存档,分类入仓,做好防潮 / 防尘处理。
(二)广州递接仓库集货与装柜
货物到齐后,仓库清点核对,加固包装,贴唛头与箱号。
递接物流公司确认船期,向船公司订舱,获取装货单 S/O。
安排拖车提空柜至仓库,按货物特性装柜(干货常温、冷藏品用冷柜),合理堆码加固,封柜并记录封条号。
装柜后 24 小时内提交 VGM(集装箱重量核查)。
(三)出口报关与海运上船
递接报关部整理报关资料(报关单、发票、箱单、合同、报关委托书、FORM E、卫生证书),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。
海关审核资料,抽检货物(查验率 3%-5%),核对品名、HS 编码、标签与实物一致,无误后放行。
集装箱拖至广州南沙港码头,截港前还重柜,码头装船。
开船后 3-4 天直航新加坡 PSA 港,递接实时跟踪船期动态。
(四)新加坡清关与缴税
货物到港前 72 小时,递接新加坡代理通过 TradeNet 系统预申报,录入货物信息、GST 计算数据。
到港后提交全套清关文件(提单、发票、箱单、FORM E、卫生证书、SFA 许可证、标签样张)。
SFA 审核产品合规性,海关核算 9% GST,递接代缴税费。
海关抽检(重点核查货值、标签、成分),无误后放行,全程 1-2 天。
(五)新加坡派送上门
清关放行后,集装箱拖至递接新加坡仓库,拆柜清点,检查货物完好度。
与客户预约送货时间,安排本地专车派送,卸货清点,客户签收确认。
完成门到门交付,递接同步交付全套清关与税费凭证。
广州递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(递接物流/DJCARGO)
业务员:小詹
电话:+86 13160864451
主要联系方式→微信:djcargo1234【请私信留言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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